1、申请人持有《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》;
2、申请人持有《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》;
3、未发现申请人存在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第153号令)第十五条所列情形。
1.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原件 | 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 | 1.申请建筑、市政、矿业、机电专业注册的,应当提交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2.申请水利水电、公路专业注册的,应当提交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 3.申请水利水电、公路专业增项注册的,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4.申请人签字、企业负责人签字、企业公章齐全 5.为避免审批部门在资料审查过程中劳动合同过期,劳动合同要满足半年以上有效期 |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、执业印章 |
| 1.注册证书无变更页的需提交证书照片页 2.注册证书有变更页的需提交证书照片页、变更页、增项页 |
3.《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》复印件 | 人事部门核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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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申请人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,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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